第三章
说是接风宴,其实按照北境的习俗,是一群相熟的亲友围坐在篝火边大口吃酒闲谈。
酒过三巡,我敏锐地察觉,旁边有一道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
我回望,是与舅舅同级的中郎将,姓裴。
他生得一副异族面容,高眉深目,鼻梁峭拔,眉眼间还积着常年在北境厮杀的粗犷。
我觉得他有些面熟,却也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只好错开那毫不掩饰的灼热视线。
表姐江月吟凑过来,用肩膀拱了拱我,促狭地笑,“不记得了?”
我茫然地看着她,摇摇头。
表姐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在我耳边道,“他是裴翊啊!当初姑父从野狼口里救下的那个孩子!”
我便有印象了。
十年前,父亲还在时,的确救过一个异族孤儿。
父亲念他可怜,就让他在军营里当个伙头兵混口饭吃。
那时的裴翊,因为自己异于周围其他人的长相,时常低着头默不作声。
我还安慰过他几回。
只是后来,我有婚约在身回了西京,北境的一切,都渐渐淡忘。
裴翊也从阴郁沉默的小少年,长成高大修硕的男人。
一别十年,变化之大,怪不得,我认不出来。
夜风微凉,我摸了摸手臂,点点头,表示自己想起来了。
一抬头,看见裴翊不知何时站起身,向我们这边大步走来。
表姐眯着眼,低语了声,“抓住机会”,就飞快地跑远了。
愣神间,一件尚带体温的外袍递过来。
裴翊垂眼看着我,“皎皎姐姐,好久不见”。
他比我高上许多,这样低下头看着人时,睫毛纤长浓密,眼珠乌黑明亮,显得温柔而又专注。
我悄悄转过眼,“嗯”了一声。
裴翊顺势在我身边坐下,拨弄着篝火,替我烤着肉串,同我说着这些年北境的情况和一些趣事。
北境民风开放,看上眼的男女,在乞巧节这天,可以自行两两结伴。
我不是不懂,而且,裴翊的言行也太过直白。
酒酣耳热间,我忍不住眯着眼盯着他瞧。
无疑是英俊的,身量比方时卿还要高。
眉目轮廓是野性的悍然,脱了外衫后,薄薄的单衣掩不住身上如山峦般起伏的背肌,看一眼,就让人脸红心跳。
我的脑子里胡乱想着,一旁裴翊不知道低声说了句什么。
我没听清,偏头凑过去,刚好他低头。
目光交融,我在这双眼里,看到一个面颊微红的何皎皎。
我有些不习惯这样的对视。
就好像……我已经在这灼热如火的目光下先一步被拆吞入腹。
自那天后,裴翊每天都会出现在我面前。
时常带些新奇的小玩意儿,有时是一支亲手磨制的玉簪,有时是一把开得好看的花。
更直接的,是一匣子房契地契金银细软。
北城的风吹了三个月,西京的书信乘着第一场雪送来。
是与我相熟的贵女,她在信中提到,我走后,方时卿发了很大的脾气。
他在酒肆将自己喝得醉醺醺,胃疾犯了,两三日滴米未进。
我只提笔回了几句寒暄的话,其余的,一概不说。
又过几日,侯夫人送了信来,问我在北境吃穿可好,玩够了就回来与方时卿完婚。
最底下还有一封方时卿写的信。
没来得及看,我出去拿东西再回来,那封信就不见了。
屋子里只站了个眼神无辜的裴翊,烛台上还沾了点纸张燎烬的黑灰。
酒过三巡,我敏锐地察觉,旁边有一道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
我回望,是与舅舅同级的中郎将,姓裴。
他生得一副异族面容,高眉深目,鼻梁峭拔,眉眼间还积着常年在北境厮杀的粗犷。
我觉得他有些面熟,却也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只好错开那毫不掩饰的灼热视线。
表姐江月吟凑过来,用肩膀拱了拱我,促狭地笑,“不记得了?”
我茫然地看着她,摇摇头。
表姐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在我耳边道,“他是裴翊啊!当初姑父从野狼口里救下的那个孩子!”
我便有印象了。
十年前,父亲还在时,的确救过一个异族孤儿。
父亲念他可怜,就让他在军营里当个伙头兵混口饭吃。
那时的裴翊,因为自己异于周围其他人的长相,时常低着头默不作声。
我还安慰过他几回。
只是后来,我有婚约在身回了西京,北境的一切,都渐渐淡忘。
裴翊也从阴郁沉默的小少年,长成高大修硕的男人。
一别十年,变化之大,怪不得,我认不出来。
夜风微凉,我摸了摸手臂,点点头,表示自己想起来了。
一抬头,看见裴翊不知何时站起身,向我们这边大步走来。
表姐眯着眼,低语了声,“抓住机会”,就飞快地跑远了。
愣神间,一件尚带体温的外袍递过来。
裴翊垂眼看着我,“皎皎姐姐,好久不见”。
他比我高上许多,这样低下头看着人时,睫毛纤长浓密,眼珠乌黑明亮,显得温柔而又专注。
我悄悄转过眼,“嗯”了一声。
裴翊顺势在我身边坐下,拨弄着篝火,替我烤着肉串,同我说着这些年北境的情况和一些趣事。
北境民风开放,看上眼的男女,在乞巧节这天,可以自行两两结伴。
我不是不懂,而且,裴翊的言行也太过直白。
酒酣耳热间,我忍不住眯着眼盯着他瞧。
无疑是英俊的,身量比方时卿还要高。
眉目轮廓是野性的悍然,脱了外衫后,薄薄的单衣掩不住身上如山峦般起伏的背肌,看一眼,就让人脸红心跳。
我的脑子里胡乱想着,一旁裴翊不知道低声说了句什么。
我没听清,偏头凑过去,刚好他低头。
目光交融,我在这双眼里,看到一个面颊微红的何皎皎。
我有些不习惯这样的对视。
就好像……我已经在这灼热如火的目光下先一步被拆吞入腹。
自那天后,裴翊每天都会出现在我面前。
时常带些新奇的小玩意儿,有时是一支亲手磨制的玉簪,有时是一把开得好看的花。
更直接的,是一匣子房契地契金银细软。
北城的风吹了三个月,西京的书信乘着第一场雪送来。
是与我相熟的贵女,她在信中提到,我走后,方时卿发了很大的脾气。
他在酒肆将自己喝得醉醺醺,胃疾犯了,两三日滴米未进。
我只提笔回了几句寒暄的话,其余的,一概不说。
又过几日,侯夫人送了信来,问我在北境吃穿可好,玩够了就回来与方时卿完婚。
最底下还有一封方时卿写的信。
没来得及看,我出去拿东西再回来,那封信就不见了。
屋子里只站了个眼神无辜的裴翊,烛台上还沾了点纸张燎烬的黑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