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人间四月天,C城看杜鹃

霍冬123 3093字 2024-06-19 16:32:37
附:杜鹃花的花语——永远属于你

C城的市花是杜鹃(又名映山红),马路两旁尽是被修剪整齐的这类灌木,灌木丛中开着白、粉红、绯红、紫色的花朵,映山红天生有种气质,让人看起来鲜艳中带着淳朴、娇艳伴着顽强。我想这也是C城把它选为市花的原因,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为口号的城市,必须一切都带着革命的意味。其实关于C城的文化底蕴,我只能说我的修炼级别还没到感受得懂的时候。它的旅游事业,总结起来就靠三种来支撑:古墓、故居和古亭。古墓大都追溯到两汉、西晋时期,那些“干尸”和看起来只是技术不怎么好的器具,对我而言,除了感叹一声,真的欣赏不来,毕竟几千年的事情,对于我这个对考古和盗墓没兴趣的人来说,要我去深入研究,真的有点为难。故居虽然可以感受文化名人的生活氛围,但到处充斥着商业气息,让不觉得大煞风景。对于古亭,更是不知道翻新过多少次,就连古街也大都是仿古建筑。做戏的始终是做戏的,并不是每个人穿着龙袍就可以真的变成真皇帝,不是每个伪善的人都可以真的成为慈善家,表面爱的很深并不代表就真的是爱情,长相有亲和力不代表内心就真的善良……假的就是假的,真不了。

我曾问自己:“我是否真的拥有过爱情?”

C城有座300米左右的山,上次去爬山,看到漫山开遍的映山红,想起一个人跟我说过的一句话:“当见到满山杜鹃盛开,就是爱神降临的时候。”我不禁大哭,我知道很多人看着我,也知道那样很丢脸,但是就是停不下来,眼泪像泄洪一样奔腾,那些画面不断在回忆里切割、变换,一遍一遍锉向就伤口。小罗不断来拉我,劝我,其实那个时候我只是需要发泄和安静。但小罗就是一个善良、淳朴、不懂拒绝别人的孩子而已,她只是不想看着我哭。

那个我念念不忘的人叫辰,是我高中的一个学长,从第一眼看到他,我感觉之前的16年都白活了,那种心动和美妙,觉得世界都是我的。尽管彼此不认识也没说过一句话。当时脑子里蹦出来的词语是:怦然心动、一见钟情之类的。直到7年后的今天再去想当时的情景,只不过是那天天气很好,我们距离恰当,而且他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衣。在那个年纪,爱就是那么简单,只要喜欢就全身心的付出。从那一天起,我就那样傻傻的偷偷喜欢着他,眼里容不下任何一个其它的男生。逃课去看他打球,偷偷去看他的教室,以一切别人知道的和不知道的方式去打听他,只要听到有人在谈他,我总是会感觉看到自己的耳朵像驴耳朵一样变长,伸到说话的人身边,听着关于他的一切。

那时候我在一个画室学画画,我并无这方面的天赋,只是爱好。我也不必像其它成员那样费心的去画,成绩向来很好的我,根本不必靠艺考来考上大学,只是觉得画画可以让我的心沉静下来。06年6月的一个下午,我一直呆在画室没走,我站在窗台看着流淌的沱江河,河上偶尔经过一两艘货船,发出几声短而急促的明笛声。船在水面留下一条条划痕,然后渐渐消失。画室还有另外一个人正在赶老师布置的色彩画作业(主题是“夕阳”),我听人叫他周,长得不像画画的,高而瘦,但是偏黑,且肌肉看起来很结实,在路上看到他,我想我会以为他是踢足球的。

“画这个景色作为作业怎么样?”不知何时,他走到了我旁边,对我说。

我侧过头,看着他正笑着看向沱江。

“有夕阳,有河、有船还有人,远近、动静、浓淡都有了,你说呢?”他继续说道。

我不知道说什么,有点慌。

“应该不错吧。”我没底气的回答道。

“听说你画画很厉害,我叫周,你呢?”他继续问道。

他的口气永远是那么若无其事,仿佛我不好好答他,就是做了错事一样。

“你可以叫我土土,大名于静”我弱弱的说道。

“土土,有趣的名字”他笑了笑,勉强说道。

我也跟着笑,我们聊了很多,关于哪个老师上课最容易睡觉,哪个学生最厉害等等。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外面有人在喊他的名字。我回头看到是辰,我脑子一片空白,我只想躲起来,自从喜欢他,我希望每天都看到他,但是希望他看不到我,总觉得自己不配喜欢他,觉得他如此优秀,觉得他什么都好,虽然好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但就是把自己卑微到尘埃里。看着他向我们走来,我心跳的频率估计是110以上,感觉血在向上窜,渐渐把的脖子、耳根、脸颊全部染红,等到我反应过来,我赶紧把头转向窗外,我在庆幸今天我是披着头发的,我的红脸就不那么容易被人发现。我听着他们对话,辰的声音跟我想象的不同,比我想的更成熟。

“不是说好今天一起踢球吗?原来还在这里,也太重色轻友了吧……”辰说道,感觉像是笑着说的。

“别乱说,正在赶作业呢。走吧,现在去。”周说道。

“我先走了,明天见。”周转过来,对我说。

“好”我强烈的控制住我的紧张,挤出笑容说道。

听着他们的脚步声一步一步,然后下楼,然后渐渐听不见,画室归于平静。我跑出画室,在边上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他们打闹着,说着我听不见的话。

我望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发了很久的呆,等到清醒过来,才无比懊悔,没有利用刚才的机会认识一下。爱情就是这样,可以让人傻到骨子里。

有时候,恰是为了爱才静静躲开。躲开的是身影,躲不开的却是对你的那份全心全意!

当天晚上我失眠了,脑子里一直浮现的是他向我走来的画面,耳朵环绕的是他说的每句话,那种幸福让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一直祈祷见到圣诞老人的小孩,结果突然有一天圣诞老人真的坐着鹿车降到我面前,说要带我去穿越云层。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也不敢闭上眼睛,怕这一切都是梦。喜欢一个人就会把对方想得很远,我曾做的比喻是,如果他是国王,我只是他万千臣民中的一个,每次我只有在他巡游的时候,竭尽全力去看他一眼,然后幸福很久,而对于他,他不知道我是谁,我不是谁,只是我。而现在他知道有我这个人的存在,和他朋友认识的人。那时,幸福就是那么简单。但是动了真感情的人也会喜怒无常,患得患失。我的失眠历史也是从喜欢他之后才开始的,我想哪天就算不爱了,失眠也还是会继续。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会无穷无尽。

翻开那本厚厚的日记,里面全是关于他的,或者说是关于我对他的。那天之后,我更迷恋画室的时光了,我总期待下课后,周不要走,然后等着辰来找他。但是我的想法是错的,辰很少来,周也经常不来画室,听说他是校篮球队的,要经常练习和参加比赛。周来上课,都会跟我说几句话,有的时候是笑话,有的时候是遇到的好笑的事,和他相处总是开心的。与此同时,我也希望他多说些关于辰的事,不会主动问起,但是只要他提到,就会不自觉的注意力集中,然后注重自己的态度,避免被发现。辰和周都是篮球队的,也是很好的朋友。小心翼翼的爱,锻炼着我观察别人的能力。到了7月,到了期末考试的时期,班主任不允许我再去画室,要我多复习功课。那段时间很少看到他们,虽然是一个学校,但是他们的行踪很飘忽不定。我想读书的时候,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可以看到自己喜欢的人。

一天,我从图书馆出来,习惯性的往篮球场的方向看了一眼,球场和图书馆中间隔着一条地下通道,竟发现辰和周满头大汗,球服也被打湿,部分黏在身上。周看到我,就走过来说:

“复习怎么样了?”

“还好,你们刚打完球吗?”我看了一眼他身后的辰说道。

“对啊,这周末有比赛,你来看吧,保证你看了就会考一名”还是他那惯用的周氏语气加笑容,让人无法拒绝。

“呵呵,好,我会去看你怎么出洋相的”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们已经可以很随意的说话了。辰听到后笑了笑。

“小丫头,奚落我就是你最大的本事了。这么在意我,是不是爱上我啦?”跟周说话,我基本是占不到便宜的,但还是会奋战到底。

“我看你是有臆想症吧?不跟你说了,我走了”我赶紧闪人,有辰在地方,我不敢嚣张。

“记得来啊,周日下午2点”周在后面喊道。

“好”我装作无奈地答道,其实就算他不说,我也会去看,在他们看不见的某个教室窗户,或者某个他们注意不到角落。现在能名正言顺的去看,我更是乐不思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