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一章
有人委托我追回一千万的欠款,然而这个欠款人跳楼了。
我正准备拒绝这个案子,当事人向我透露:「欠款人有将近一亿多的不动产。」
我当机立断:「接!」
「但事成后,你要给我一百万的代理律师费。」
01
作为精英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我在所里的收费排在第二名。
我只承办经济大案,可经济大案并不是能天天遇到的。
正当我苦于怎样才揽到经济大案时,一个名叫田玉明的四十多岁男人,来所里指名聘请律师,追他那成了死帐的欠款。
田玉明说:「我借给一家私企一千万元,老板跳楼死了。」
本来,我准备婉拒这个已是死帐的案子,但田玉明说:「欠我款的李森木有将近一亿多的不动产。」
这句话打掉了我最后的犹豫。
我决定代理这个案子:因为有不动产,就能追回执行。
欠款的老板跳楼,已经在网上炒得纷纷扬扬,他竟然是田玉明的欠款人。
我对田玉明说:「我受理你这个案子,但要按风险代理签订合同,因为这笔钱追回的难度很大。在追回欠款之后,要按标的的百分之十收费。」
我以为提出这个百分之十的风险代理律师费,会吓到这个说着浙普话的南方人。
出乎我的意料,田玉明差点没掩藏住嘴角狡黠的笑:「姚律师,这可是你说的?追回欠款后才收费?」
我点点头。
耍律师的当事人我见多了。
但斗过我的不多,几乎没有得逞的。
我认为,律师代理较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借此提高律师的知名度。
况且那一百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值得我全力以赴。
接下来,田玉明同我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
田玉明向我提供的线索是:五十多岁的李森木娶了一个三十岁的小媳妇,找她就行。
他认为,李森木跳楼身亡,这个小媳妇有嫌疑。
我认为,欠款人李森木死得蹊跷:背后一定有隐情,说不定就与他那一个亿的不动产有关。
其实,田玉明就是不向我介绍案情,网上已经对李森木的遗孀产生怀疑了。
她叫刘淑琴,比她的亡夫小二十岁。
她被网友诟病的焦点,就是她在丈夫死后,人不抢救,灵堂不设,直接就把人运到了火葬场。
网上对刘淑琴骂声一片:「小娘们心真很!」,「她背后一定有情人」……
作为律师我知道,毁尸灭迹,通常采取的方式,就是尽快火化,使原始证据灭失。
有一个企业家死后,私生子找上门,原配迅速火化,直接断了私生子做DNA的念头。
这个老板跳楼,一定有隐秘。
人一旦火化,原始证据灭失,刘淑琴就能独吞一千万。
02
刘淑琴是亡夫李森木的受益人。
我去市工商局一查,李森木的公司没有年检。
李森木公司的备案:他持有租赁的流转土地,不能变现。
田玉明对我撒了谎。
一千万巨款进了个人账户,又迅速转出。李森木的银行基本户上,只有五千元钱。
巨款进了个人账户,当天转款出去的人姓刘。
我上网一查:马上找到了突破口。
李森木从二十层楼上跳下,一条腿摔了出去。
刘淑琴直接将亡夫送到火葬场,就有了充分的理由。
李森木公司现金支票上的人名章,是刘淑琴的名字。
只有她的人名章加公司财务章,才能从银行提取或转走巨额现金。
刘淑琴有重大嫌疑:有行动、有权利,也有行为能力。
问题都聚焦到了刘淑琴这里。
她最大的疑点,是匆忙把亡夫送到火葬场。
网上爆出的消息是:有个好心人打了电话,当120急救车开来时,刘淑琴告诉120急救车上的大夫:「我已经打电话到殡仪馆,人死了,就不必往医院送了。」
120工作人员问道:「是谁打的电话?」
刘淑琴说:「我是死者家属,我没打」。
120工作人员有些生气:「人就是死了,也得有医院的死亡证明。」
刘淑琴说:「人已经死了,还用得着你们开死亡证明?」
120救护车开走了,殡仪馆的车也到了。
在人们围观下,三个殡仪馆工作人员拿了裹尸袋从车上下来,麻利地装殓起地上被摔成了一滩泥的男人。
男人的一条腿摔出在七八米外,腿上满是鲜红的血。
殡仪馆人员也没见过这种奇葩的坠楼事件。
我意识到,没有死亡证明,人暂时火化不了。
即使人死了,也得有相应的证明:比如,人是怎么死的?
我赶紧去了火葬场,递交了律师函。
作为债权人的委托代理律师,我通知火葬场,死者李森木有巨额欠款,请求尸体暂缓火化。
03
李森木高空坠亡摔断的那条断腿,成了焦点。
根据常识,一个身体健康的人跳楼,他的腿不可能在摔断之后,再脱离肢体抛出去。
我拿着所里的介绍信,再次来到火葬场,直奔办公室。
当工作人员一开口,对我说明情况,我就意识到来晚了。
原来,当110警车赶到现场时,李森木的坠楼处只留有一摊血迹。
坠楼现场没有证人,只有匆匆过路的人。
我只得拿着所里的介绍信,来到了110指挥中心。
我了解到:当时,110干警将现场拍照后,又将坠楼事故走程序,通知了案发地派出所。
我虽然来晚了,却不是无事可做。至少我了解了情况,就能开展工作。
这时,死者的遗体已被存放在冰柜里,刘淑琴却在急等着火化了。
我马上把这个消息通知了田玉明。
田玉明是李森木跳楼事件的利害关系人。由他提出申请,就能暂缓火化。
我马上写了《情况反映》,附上田玉明的转款小票,递交到了公安局。
我把案情写得很详细,写上了刘淑琴是本案嫌疑人的几个事实依据。
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很少见我这种追到火葬场办案的律师,通过出具律师公函和找公安机关两种途径,我见到了李森木的遗体。
只见死者头上脸上涂满了血迹,已经看不清本来面目,但是血的颜色和浓稠度值得探究。
整容师还没给死者整容。
我身边跟着两个火葬场的工作人员,趁其中一个人转身,我用手抹了一下死者头上的血迹。
火葬场的工作人员急了:「你干什么?这可是个死人!」
我赶紧道歉:「对不起,我的职业习惯。」
火葬场的工作人员感到纳闷:「你这个律师的职业习惯是,喜欢摸死人?」
「不是每个律师都这样,我出过凶杀现场。」我说了一句假话,来敷衍外行。
我可以糊弄一千个外行,却糊弄不了一个内行。
这个人恰恰是个外行。
等我把自己手上的血迹抹到纸上存好,另一个工作人员也回来了。
我相信,这两个工作人员怀疑我摸死人这件事的时候,省司法鉴定中心的血液化验结果也出来了。
死者的断腿被拼凑起来,塞进了裤子里。
经验告诉我,突破口就在这条断腿和血迹上。
当一个人从高空坠下,腿能摔断,甚至可能摔成几节,往往会摔断骨头连着筋,但绝不可能甩出七、八米远。
我得赶紧去省司法鉴定中心,将我提取的血迹进行鉴定,用证据来证明事实。
就在我要离开火葬场的时候,一个年轻女人拉开我的车门,咆哮道:「你凭什么看我老公的遗体,还摸索他?!」
听话听音,我又遇到了一个外行:「摸索」和取证,可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是工作需要。」我有足够的理由,对付一个胸大无脑的女人。
我穿的是西装。
她没弄明白我是干什么的,我却事先见过她的身份证。
我认出这就是刘淑琴。
很明显,那个火葬场工作人员一定告诉了刘淑琴,我「摸了」她老公的遗体。
那一位不可能是白提供信息的。
刘淑琴既美貌又有钱,她买通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
刘淑琴被我一句「工作需要」唬住了。
「你是干什么的?」她的声音弱了下来。
「你没有资格审问我,你可以打110弄清楚,我是干什么的!」
显然她不敢。
我看透了她。
「走开!刘淑琴」我大喝一声。
刘淑琴狼狈地关上车门。
我的车缓缓地驶离了火葬场。
我意识到,她很快就会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以她的方式反扑。
对方当事人对律师的反感,我充分领教过。
刘淑琴已经捷足先登,她是请求死者迅速火化的权利人。
我要同这个女人进行时间赛跑。
只有把从死者身上提取的血迹检材,提交到了司法鉴定中心,出了鉴定结论,就能有重大突破。
我让田玉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案由是标的较大的合同诈骗,请求火葬场暂缓火化李森木的遗体。
只要拿到血迹的鉴定后,就能进一步请求鉴定死者的断腿:一环套一环。
为了让干警全面了解情况,制止火化死者,我又写了一个补充材料交上。
补充材料重点写了死者的断腿,请求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对死者的断腿进行证据保全,暂时不予火化。
我被公安局干警告知,「你不是死者家属。按照法律规定,被告死亡,案件终止审理,律师就可以结束代理了。」
这个干警对律师的执业活动,知道的不少。但他不知道的是,我和当事人签的是风险代理合同,必须不按常规办案。
我要把律师的执业范围用到极致,来履行我的职责。
这位干警说:「你的当事人没到法院立案,你只是非诉讼代理。现在已经超出了律师的执业范围。」
我说:「这是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的审查范围,已经超出了你的职责范围。」
我们的争论很激烈,双方都不愉快。
「我们刚接到火葬场的电话,说一个律师窜到他们那里去了,说的就是你。」
「窜?」我强装镇静听下去,不做任何解释。
我知道解释没有用:民警说得没错,我是去阻挡对方当事人火化死者了。
尽管这样,办案人员还是采纳了我提交的「情况反映」意见,将死者的断腿进行保全。
这也符合他们的办案程序和规定。
我看得出,办案人员已开始怀疑死者跳楼跳的蹊跷了。
我松了一口气,案子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想不到的是,刘淑琴也到派出所来了。
由于是非正常死亡案件,民警要给她做笔录。
由于我事先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死者的借条和转款小票,以及律师代理公函。民警很负责任地将对死者老婆刘淑琴做笔录的大概情况通知了我:
刘淑琴的丈夫李森木是私营企业主,因企业负债累累,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都没还上,就有了寻死的念头。
刘淑琴说,在李森木跳楼之前,让她去给他买药,她刚下楼,他就跳楼了。
刘淑琴说,老公是故意支开她跳楼的。
刘淑琴的话说得滴水不漏,设法撇清责任,两个民警对她进行了反复询问。
此时,调查死者的坠楼真相,也进入了程序。
当时天未大亮,还有大雾。死者选择这样一个时间点跳楼,有着太多的疑点。
当刘淑琴做完笔录走出民警办公室时,我拦住了她。
「你走开!」刘淑琴强硬地对我说。
这句话说明她已知道我是田玉明的律师,我得换一种方式对付她。
「李森木借了田玉明一千万。他现在委托我为他追回这笔钱。」
刘淑琴横眉冷对:「李森木借的钱,关我什么事?田玉明把钱给我了吗?咹?!」
「你是李森木的遗孀,继承人,不找你找谁?」
「走开走开!别拦着我!」刘淑琴猛地把我推开,扬长而去。
我在她身后说:「刘淑琴,你该明白你丈夫的断腿是怎么回事,别以为可以蒙混过去!」
这句话就像给刘淑琴施了定身法,她收住脚步,像是钉在了地上一般。
我正准备拒绝这个案子,当事人向我透露:「欠款人有将近一亿多的不动产。」
我当机立断:「接!」
「但事成后,你要给我一百万的代理律师费。」
01
作为精英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我在所里的收费排在第二名。
我只承办经济大案,可经济大案并不是能天天遇到的。
正当我苦于怎样才揽到经济大案时,一个名叫田玉明的四十多岁男人,来所里指名聘请律师,追他那成了死帐的欠款。
田玉明说:「我借给一家私企一千万元,老板跳楼死了。」
本来,我准备婉拒这个已是死帐的案子,但田玉明说:「欠我款的李森木有将近一亿多的不动产。」
这句话打掉了我最后的犹豫。
我决定代理这个案子:因为有不动产,就能追回执行。
欠款的老板跳楼,已经在网上炒得纷纷扬扬,他竟然是田玉明的欠款人。
我对田玉明说:「我受理你这个案子,但要按风险代理签订合同,因为这笔钱追回的难度很大。在追回欠款之后,要按标的的百分之十收费。」
我以为提出这个百分之十的风险代理律师费,会吓到这个说着浙普话的南方人。
出乎我的意料,田玉明差点没掩藏住嘴角狡黠的笑:「姚律师,这可是你说的?追回欠款后才收费?」
我点点头。
耍律师的当事人我见多了。
但斗过我的不多,几乎没有得逞的。
我认为,律师代理较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借此提高律师的知名度。
况且那一百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值得我全力以赴。
接下来,田玉明同我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
田玉明向我提供的线索是:五十多岁的李森木娶了一个三十岁的小媳妇,找她就行。
他认为,李森木跳楼身亡,这个小媳妇有嫌疑。
我认为,欠款人李森木死得蹊跷:背后一定有隐情,说不定就与他那一个亿的不动产有关。
其实,田玉明就是不向我介绍案情,网上已经对李森木的遗孀产生怀疑了。
她叫刘淑琴,比她的亡夫小二十岁。
她被网友诟病的焦点,就是她在丈夫死后,人不抢救,灵堂不设,直接就把人运到了火葬场。
网上对刘淑琴骂声一片:「小娘们心真很!」,「她背后一定有情人」……
作为律师我知道,毁尸灭迹,通常采取的方式,就是尽快火化,使原始证据灭失。
有一个企业家死后,私生子找上门,原配迅速火化,直接断了私生子做DNA的念头。
这个老板跳楼,一定有隐秘。
人一旦火化,原始证据灭失,刘淑琴就能独吞一千万。
02
刘淑琴是亡夫李森木的受益人。
我去市工商局一查,李森木的公司没有年检。
李森木公司的备案:他持有租赁的流转土地,不能变现。
田玉明对我撒了谎。
一千万巨款进了个人账户,又迅速转出。李森木的银行基本户上,只有五千元钱。
巨款进了个人账户,当天转款出去的人姓刘。
我上网一查:马上找到了突破口。
李森木从二十层楼上跳下,一条腿摔了出去。
刘淑琴直接将亡夫送到火葬场,就有了充分的理由。
李森木公司现金支票上的人名章,是刘淑琴的名字。
只有她的人名章加公司财务章,才能从银行提取或转走巨额现金。
刘淑琴有重大嫌疑:有行动、有权利,也有行为能力。
问题都聚焦到了刘淑琴这里。
她最大的疑点,是匆忙把亡夫送到火葬场。
网上爆出的消息是:有个好心人打了电话,当120急救车开来时,刘淑琴告诉120急救车上的大夫:「我已经打电话到殡仪馆,人死了,就不必往医院送了。」
120工作人员问道:「是谁打的电话?」
刘淑琴说:「我是死者家属,我没打」。
120工作人员有些生气:「人就是死了,也得有医院的死亡证明。」
刘淑琴说:「人已经死了,还用得着你们开死亡证明?」
120救护车开走了,殡仪馆的车也到了。
在人们围观下,三个殡仪馆工作人员拿了裹尸袋从车上下来,麻利地装殓起地上被摔成了一滩泥的男人。
男人的一条腿摔出在七八米外,腿上满是鲜红的血。
殡仪馆人员也没见过这种奇葩的坠楼事件。
我意识到,没有死亡证明,人暂时火化不了。
即使人死了,也得有相应的证明:比如,人是怎么死的?
我赶紧去了火葬场,递交了律师函。
作为债权人的委托代理律师,我通知火葬场,死者李森木有巨额欠款,请求尸体暂缓火化。
03
李森木高空坠亡摔断的那条断腿,成了焦点。
根据常识,一个身体健康的人跳楼,他的腿不可能在摔断之后,再脱离肢体抛出去。
我拿着所里的介绍信,再次来到火葬场,直奔办公室。
当工作人员一开口,对我说明情况,我就意识到来晚了。
原来,当110警车赶到现场时,李森木的坠楼处只留有一摊血迹。
坠楼现场没有证人,只有匆匆过路的人。
我只得拿着所里的介绍信,来到了110指挥中心。
我了解到:当时,110干警将现场拍照后,又将坠楼事故走程序,通知了案发地派出所。
我虽然来晚了,却不是无事可做。至少我了解了情况,就能开展工作。
这时,死者的遗体已被存放在冰柜里,刘淑琴却在急等着火化了。
我马上把这个消息通知了田玉明。
田玉明是李森木跳楼事件的利害关系人。由他提出申请,就能暂缓火化。
我马上写了《情况反映》,附上田玉明的转款小票,递交到了公安局。
我把案情写得很详细,写上了刘淑琴是本案嫌疑人的几个事实依据。
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很少见我这种追到火葬场办案的律师,通过出具律师公函和找公安机关两种途径,我见到了李森木的遗体。
只见死者头上脸上涂满了血迹,已经看不清本来面目,但是血的颜色和浓稠度值得探究。
整容师还没给死者整容。
我身边跟着两个火葬场的工作人员,趁其中一个人转身,我用手抹了一下死者头上的血迹。
火葬场的工作人员急了:「你干什么?这可是个死人!」
我赶紧道歉:「对不起,我的职业习惯。」
火葬场的工作人员感到纳闷:「你这个律师的职业习惯是,喜欢摸死人?」
「不是每个律师都这样,我出过凶杀现场。」我说了一句假话,来敷衍外行。
我可以糊弄一千个外行,却糊弄不了一个内行。
这个人恰恰是个外行。
等我把自己手上的血迹抹到纸上存好,另一个工作人员也回来了。
我相信,这两个工作人员怀疑我摸死人这件事的时候,省司法鉴定中心的血液化验结果也出来了。
死者的断腿被拼凑起来,塞进了裤子里。
经验告诉我,突破口就在这条断腿和血迹上。
当一个人从高空坠下,腿能摔断,甚至可能摔成几节,往往会摔断骨头连着筋,但绝不可能甩出七、八米远。
我得赶紧去省司法鉴定中心,将我提取的血迹进行鉴定,用证据来证明事实。
就在我要离开火葬场的时候,一个年轻女人拉开我的车门,咆哮道:「你凭什么看我老公的遗体,还摸索他?!」
听话听音,我又遇到了一个外行:「摸索」和取证,可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是工作需要。」我有足够的理由,对付一个胸大无脑的女人。
我穿的是西装。
她没弄明白我是干什么的,我却事先见过她的身份证。
我认出这就是刘淑琴。
很明显,那个火葬场工作人员一定告诉了刘淑琴,我「摸了」她老公的遗体。
那一位不可能是白提供信息的。
刘淑琴既美貌又有钱,她买通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
刘淑琴被我一句「工作需要」唬住了。
「你是干什么的?」她的声音弱了下来。
「你没有资格审问我,你可以打110弄清楚,我是干什么的!」
显然她不敢。
我看透了她。
「走开!刘淑琴」我大喝一声。
刘淑琴狼狈地关上车门。
我的车缓缓地驶离了火葬场。
我意识到,她很快就会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以她的方式反扑。
对方当事人对律师的反感,我充分领教过。
刘淑琴已经捷足先登,她是请求死者迅速火化的权利人。
我要同这个女人进行时间赛跑。
只有把从死者身上提取的血迹检材,提交到了司法鉴定中心,出了鉴定结论,就能有重大突破。
我让田玉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案由是标的较大的合同诈骗,请求火葬场暂缓火化李森木的遗体。
只要拿到血迹的鉴定后,就能进一步请求鉴定死者的断腿:一环套一环。
为了让干警全面了解情况,制止火化死者,我又写了一个补充材料交上。
补充材料重点写了死者的断腿,请求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对死者的断腿进行证据保全,暂时不予火化。
我被公安局干警告知,「你不是死者家属。按照法律规定,被告死亡,案件终止审理,律师就可以结束代理了。」
这个干警对律师的执业活动,知道的不少。但他不知道的是,我和当事人签的是风险代理合同,必须不按常规办案。
我要把律师的执业范围用到极致,来履行我的职责。
这位干警说:「你的当事人没到法院立案,你只是非诉讼代理。现在已经超出了律师的执业范围。」
我说:「这是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的审查范围,已经超出了你的职责范围。」
我们的争论很激烈,双方都不愉快。
「我们刚接到火葬场的电话,说一个律师窜到他们那里去了,说的就是你。」
「窜?」我强装镇静听下去,不做任何解释。
我知道解释没有用:民警说得没错,我是去阻挡对方当事人火化死者了。
尽管这样,办案人员还是采纳了我提交的「情况反映」意见,将死者的断腿进行保全。
这也符合他们的办案程序和规定。
我看得出,办案人员已开始怀疑死者跳楼跳的蹊跷了。
我松了一口气,案子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想不到的是,刘淑琴也到派出所来了。
由于是非正常死亡案件,民警要给她做笔录。
由于我事先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死者的借条和转款小票,以及律师代理公函。民警很负责任地将对死者老婆刘淑琴做笔录的大概情况通知了我:
刘淑琴的丈夫李森木是私营企业主,因企业负债累累,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都没还上,就有了寻死的念头。
刘淑琴说,在李森木跳楼之前,让她去给他买药,她刚下楼,他就跳楼了。
刘淑琴说,老公是故意支开她跳楼的。
刘淑琴的话说得滴水不漏,设法撇清责任,两个民警对她进行了反复询问。
此时,调查死者的坠楼真相,也进入了程序。
当时天未大亮,还有大雾。死者选择这样一个时间点跳楼,有着太多的疑点。
当刘淑琴做完笔录走出民警办公室时,我拦住了她。
「你走开!」刘淑琴强硬地对我说。
这句话说明她已知道我是田玉明的律师,我得换一种方式对付她。
「李森木借了田玉明一千万。他现在委托我为他追回这笔钱。」
刘淑琴横眉冷对:「李森木借的钱,关我什么事?田玉明把钱给我了吗?咹?!」
「你是李森木的遗孀,继承人,不找你找谁?」
「走开走开!别拦着我!」刘淑琴猛地把我推开,扬长而去。
我在她身后说:「刘淑琴,你该明白你丈夫的断腿是怎么回事,别以为可以蒙混过去!」
这句话就像给刘淑琴施了定身法,她收住脚步,像是钉在了地上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