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收拾污吏

邀月公子 3156字 2024-10-29 17:41:50
我投资几十万建的第二个歌厅刚把主体工程建起来就不得不停工了。原因很简单,市文化部门给亮红灯了。问题就是那次市文化局在检查我的第一个歌厅中发现了有小姐陪唱的问题,黄副科长敲诈我几千块钱未遂后,绕过董科长和分管副局长,直接把这件事报给了局长,经局长同意,决定对我处以五千元的处罚,处罚以后才给办第二个歌厅的手续。而董科长和分管局长不同意这个意见,认为处罚歌厅和给新建的歌厅办手续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何况三陪有偿服务的问题是社会普遍的现象,即使需要处罚也不应处罚这么高。另外,黄副科长高额处罚我家歌厅的动机不是从工作大局出发,而是出于其敲诈勒索目的的私利需要。两种意见在市文化局里僵持不下,把我夹在其中进退两难。

在这种情况下我本想把主体工程转手卖出去,但半拉子工程无人理睬,除非把它建成装潢好,再办好手续,这样才好出手转让。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