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长安城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这里是东阁,是所有歌姬中住的最好的地方,可依旧是一派寂静,不知不觉的就回想起艳泽,回想起来,除了隔壁的小易长的还不错,好像还真没人能长的这么好看,就是人品不咋滴,要不然就不会撕女孩子家的衣服了,唉,唉,唉,对天长叹三声,还真是满目悲凉啊~
一把檀木做成的香扇不偏不倚的敲在我的头上,虽然不是很疼,可却是实实在在的打碎了我的思绪,回头准备大骂一顿,可是还是憋了下去,面对这个长安第一美男——轩辕易,那个叫是有苦说不出,
跟他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一在一起就会被人监视,多半就是喜欢小易的人啦,有次,我恶作剧,给小易吃了块存放时间…有那么点点长,真的就一点啦,好吧,放了三个月的桂花糕,谁知道小易真吃了,上吐下泻了一个多月,而我那,被痛骂了半年,连上街买衣服都要蒙着面纱,当然还是被人发现了…谁叫那阵风吹的那么厉害,接着,就是被一堆所谓的大家闺秀打的半死,呜呜呜呜,真的好痛啊…
其实小易啊,倒是挺帅的,我看着小易,捂嘴而笑,轩辕易的父亲是长安城的知县,还是有点底子的,他的母亲长的十分好看,听说年轻时候还是长安第一美人,唉,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啊,等,这句话好像是贬义的,呸呸,伯母,我可没有侮辱你的意思,
“一个人在想什么啊?想的这么痴。我来这么久了,都没发现”小易坐在我的身旁,斜着眼看着我,倒是还有点毛燥的感觉,不过,真是美得无话可说啊,如果说艳泽是女人的话,那小易就是女人的女人,就是行为有点不像女人,应该说不像个人!
“呵呵呵,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发现啊”我挠了挠了脖子,尴尬的笑了笑,气氛好冷哦~
小易皱了皱眉头,扇了扇手中那把题着狂草的扇子,真是!自己的字再好,也
不用这么招摇的写在扇子上吧,像是别人不会写似的,鄙视鄙视
“三日后就是花朝节了”
我点了点头,没做什么回应了,就任凭气氛这么安静了,我知道,小易让我去,不就是为了赶走那群没品位的、未出嫁的、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行为有点疯狂的女人嘛!可是我也很为难啊,你带上我,那群女的就要将我视为抢她们丈夫的人啊!上次已经试过一次了,还是别试了,应该说我才不会被骗了
“你…去不去啊?”小易将头偏到我的面前,媚态十足的眼睛,泼墨色的瞳孔,高挺的鼻梁,白皙似玉的皮肤是副好皮囊啊,可也看了不下千回了,也会厌的,再说,你是要利用我
我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索性闭上眼睛,将半个头埋在胳膊里,只露出一双眼睛,
“不去,春日,我总犯困啊,还不如在家里睡觉”
小易站起身来,像是要离开的意思,唉,难得啊,只待了这么一会就回去,可以看出他是真的不开心了,可是我真的不想去那个花不花朝节的,
“小易,对不起啊,也许人受欢迎也是件坏事?”我撇了撇嘴,转头看了看穿着紫衣服的小易,
小易不觉一震,歪着头,满脸的疑惑的问“什么意思啊”
“作为你的青梅那,理应为你分忧,只是喜欢你的那群女人太疯狂了,我实在不敢惹,”我一口气说完这些话,说的也是杂乱无章,但小易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后,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的眼睛里还有一丝难过闪过,不过,我说的如果,这样子的小易有些凄美,有些残缺…让我有些心疼,随即,我就别开了脸
“我…我知道了,对不起啊,琳琅,以后,我会少来找你,我不会让你为难,对不起是我唐突了,…”小易将头低着,一个人默默的说着,有些话,我没听清,可大致,应该,他是懊悔还是心疼我啊,在他左眼下的一颗血痣像是顿时失去了神采,暗淡着默默的悲伤
小易托着沉重的脚步,两眼根本不敢看我,而往日闪着亮光的双眼也像是两个脏兮兮的球,那神情就像是被人抛弃的孩子。果然,我就母性大发,简直就是泛滥成灾啊,双手像着魔似的拉住了小易的衣角。十分懦弱,十分恳求,怎么像是我犯贱啊,懊糟啊,懊糟啊,“好啦,你也别伤心,恩…我们还是朋友哦,别不来找我啊,恩…看你可怜啦,花朝节,我会陪你”
我发誓,这话一定是我当时发昏了,要不然怎么会说出这么不要命的话,而小易此刻的奸笑完完全全揭示了我被骗的事实,是不是人长的一般所以脑子也不好啊,要不然我怎么会老是被骗啊,郁闷啊
“当真?”小易合上扇子,修长的手指随性的抚着扇骨,长长的眼睫毛扑腾扑腾的眨着,像极了儿时那个胆小如鼠,全靠我来保护的小孩,每天都靠那双可怜却充满希望的眼睛来乞求我和他一起玩,只是现在孩子长大了,就来欺负我了…
我撇了撇嘴,故意表现的很生气,生气的不想去的样子,赌气的说“能不当真吗?问的真是废话!”说完这话,终于觉得气稍微消了点,不过,要是小易不来请我,我也是会去的,我只是不想和小易一起去,太有压力了
小易挨着我的坐下来,一股浓墨香的味道迎面扑来,不知道为什么小易身上的味道让我觉得很好闻,自然而然的我靠着他坐进了些,头倚着他的肩膀,他的肩很宽,他的肩很安全,
“让你靠会哦,奖励你和我一起去百花节,”小易的气息喷在我的耳根,痒痒的却十分舒服,我将手攀上他的脖子,势要勒死这个小气鬼,可是这个动作在他看来却极其暧昧,甚至,觉得我喜欢他?
“我的青梅,我喜欢你才叫你陪我去百花节的,这是情人的节日,傻丫头怎么到现在还不知道啊?”小易像是失了魂的一个人自言自语,也像是被压抑了很久的灵魂此刻想要冲破阻隔
迷迷糊糊间听到小易的话,对于一个将要见到周公的人来说,怎么话都是胡话,只有约会周公才是最重要的话,而现在,这个人就是我
“哦,知…道了”随意的应了几句话后,我就沉沉的睡去了,自我十一岁时候来到这里,再到我已经十七了,每天我都要睡七八个时辰,有时累了,无论何时何地都会倒下呼呼大睡,
一把檀木做成的香扇不偏不倚的敲在我的头上,虽然不是很疼,可却是实实在在的打碎了我的思绪,回头准备大骂一顿,可是还是憋了下去,面对这个长安第一美男——轩辕易,那个叫是有苦说不出,
跟他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一在一起就会被人监视,多半就是喜欢小易的人啦,有次,我恶作剧,给小易吃了块存放时间…有那么点点长,真的就一点啦,好吧,放了三个月的桂花糕,谁知道小易真吃了,上吐下泻了一个多月,而我那,被痛骂了半年,连上街买衣服都要蒙着面纱,当然还是被人发现了…谁叫那阵风吹的那么厉害,接着,就是被一堆所谓的大家闺秀打的半死,呜呜呜呜,真的好痛啊…
其实小易啊,倒是挺帅的,我看着小易,捂嘴而笑,轩辕易的父亲是长安城的知县,还是有点底子的,他的母亲长的十分好看,听说年轻时候还是长安第一美人,唉,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啊,等,这句话好像是贬义的,呸呸,伯母,我可没有侮辱你的意思,
“一个人在想什么啊?想的这么痴。我来这么久了,都没发现”小易坐在我的身旁,斜着眼看着我,倒是还有点毛燥的感觉,不过,真是美得无话可说啊,如果说艳泽是女人的话,那小易就是女人的女人,就是行为有点不像女人,应该说不像个人!
“呵呵呵,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发现啊”我挠了挠了脖子,尴尬的笑了笑,气氛好冷哦~
小易皱了皱眉头,扇了扇手中那把题着狂草的扇子,真是!自己的字再好,也
不用这么招摇的写在扇子上吧,像是别人不会写似的,鄙视鄙视
“三日后就是花朝节了”
我点了点头,没做什么回应了,就任凭气氛这么安静了,我知道,小易让我去,不就是为了赶走那群没品位的、未出嫁的、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行为有点疯狂的女人嘛!可是我也很为难啊,你带上我,那群女的就要将我视为抢她们丈夫的人啊!上次已经试过一次了,还是别试了,应该说我才不会被骗了
“你…去不去啊?”小易将头偏到我的面前,媚态十足的眼睛,泼墨色的瞳孔,高挺的鼻梁,白皙似玉的皮肤是副好皮囊啊,可也看了不下千回了,也会厌的,再说,你是要利用我
我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索性闭上眼睛,将半个头埋在胳膊里,只露出一双眼睛,
“不去,春日,我总犯困啊,还不如在家里睡觉”
小易站起身来,像是要离开的意思,唉,难得啊,只待了这么一会就回去,可以看出他是真的不开心了,可是我真的不想去那个花不花朝节的,
“小易,对不起啊,也许人受欢迎也是件坏事?”我撇了撇嘴,转头看了看穿着紫衣服的小易,
小易不觉一震,歪着头,满脸的疑惑的问“什么意思啊”
“作为你的青梅那,理应为你分忧,只是喜欢你的那群女人太疯狂了,我实在不敢惹,”我一口气说完这些话,说的也是杂乱无章,但小易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后,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的眼睛里还有一丝难过闪过,不过,我说的如果,这样子的小易有些凄美,有些残缺…让我有些心疼,随即,我就别开了脸
“我…我知道了,对不起啊,琳琅,以后,我会少来找你,我不会让你为难,对不起是我唐突了,…”小易将头低着,一个人默默的说着,有些话,我没听清,可大致,应该,他是懊悔还是心疼我啊,在他左眼下的一颗血痣像是顿时失去了神采,暗淡着默默的悲伤
小易托着沉重的脚步,两眼根本不敢看我,而往日闪着亮光的双眼也像是两个脏兮兮的球,那神情就像是被人抛弃的孩子。果然,我就母性大发,简直就是泛滥成灾啊,双手像着魔似的拉住了小易的衣角。十分懦弱,十分恳求,怎么像是我犯贱啊,懊糟啊,懊糟啊,“好啦,你也别伤心,恩…我们还是朋友哦,别不来找我啊,恩…看你可怜啦,花朝节,我会陪你”
我发誓,这话一定是我当时发昏了,要不然怎么会说出这么不要命的话,而小易此刻的奸笑完完全全揭示了我被骗的事实,是不是人长的一般所以脑子也不好啊,要不然我怎么会老是被骗啊,郁闷啊
“当真?”小易合上扇子,修长的手指随性的抚着扇骨,长长的眼睫毛扑腾扑腾的眨着,像极了儿时那个胆小如鼠,全靠我来保护的小孩,每天都靠那双可怜却充满希望的眼睛来乞求我和他一起玩,只是现在孩子长大了,就来欺负我了…
我撇了撇嘴,故意表现的很生气,生气的不想去的样子,赌气的说“能不当真吗?问的真是废话!”说完这话,终于觉得气稍微消了点,不过,要是小易不来请我,我也是会去的,我只是不想和小易一起去,太有压力了
小易挨着我的坐下来,一股浓墨香的味道迎面扑来,不知道为什么小易身上的味道让我觉得很好闻,自然而然的我靠着他坐进了些,头倚着他的肩膀,他的肩很宽,他的肩很安全,
“让你靠会哦,奖励你和我一起去百花节,”小易的气息喷在我的耳根,痒痒的却十分舒服,我将手攀上他的脖子,势要勒死这个小气鬼,可是这个动作在他看来却极其暧昧,甚至,觉得我喜欢他?
“我的青梅,我喜欢你才叫你陪我去百花节的,这是情人的节日,傻丫头怎么到现在还不知道啊?”小易像是失了魂的一个人自言自语,也像是被压抑了很久的灵魂此刻想要冲破阻隔
迷迷糊糊间听到小易的话,对于一个将要见到周公的人来说,怎么话都是胡话,只有约会周公才是最重要的话,而现在,这个人就是我
“哦,知…道了”随意的应了几句话后,我就沉沉的睡去了,自我十一岁时候来到这里,再到我已经十七了,每天我都要睡七八个时辰,有时累了,无论何时何地都会倒下呼呼大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