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十四年
他十岁那年跟了齐霆曜,那年齐霆曜十七。
今年他二十四,齐霆曜三十一。
跟着齐霆曜之前他连个名字都没有,光着屁股住在逼仄的房间,大多数时候是蜷缩在楼梯隔间里抱着脑袋睡,周大勇喝多了会用塑料凳子往他脑袋上砸。
周齐是被砸怕了,但是他也不敢跑,跑了也不知道该去哪。
他记得自己是有妈的,但是想不起来了,模样、性格哪怕连一点零星的记忆都没有,他又觉得自己记错了,他要是有妈,怎么连个名都给他留下。
一直到周齐有记忆为止,周大勇没叫过他名,心情好了就叫一声‘唉’,心情不好就是一声狗娘操的。
十岁那年,从房门被一脚踹开,一群人涌进来抓着周大勇的脑袋往墙上撞的那一刻开始,周齐的人生被彻底改变。
周大勇说他没有钱还债,他只有一个儿子,要就拿走。
周齐当时缩在桌子下面,两只手紧张的扣着自己的大腿,他连裤子都没有,光着屁股蛋恐惧的看着那群人,自己的爹被打得他头破血流,含糊不清的说着自己还有一个儿子。
人群中央簇拥着一个人,少年模样,五官精致立体,像是外国混血,他穿着白衬衫,黑色西装裤,两只手插在裤兜里,即使容貌上的稚气还没有褪去,但淡色眼眸中的气势却已经不亚于任何人。
那人淡淡的瞥了一眼在桌子下面缩成了一团的周齐,薄唇抿成一条直线,眼眸幽深。
他光着屁股跟着齐霆曜走了。
从那以后,他有了名
叫周齐。
日子一过,就是十四年。
周齐跟着齐霆曜不断扩大地盘,齐霆曜从摇摇欲坠的齐家手里接过了烂摊子,十年的时间让齐家活生生涅槃重生,成了北城区最大的本家,齐霆曜也成了齐爷。
周齐在这十几年的时光里,在无数次混战中捡回自己的狗命,身上一道道狰狞的疤是血腥时光的见证,人人都怵他不要命的性格,背地里都叫他疯狗。
疯狗就疯狗吧,他又不在乎,他就是齐霆曜的狗。
但是当狗也没什么好处,用的时候才能想起来,不用的时候就放到一边。
周齐不知道要什么时候齐霆曜的眼神能在自己身上多停留一秒。他知道自己是在奢求。
齐霆曜从来都不喜欢男人,那双幽深如古潭般的眸子里的情绪向来让人捉摸不清,周齐用了十几年也没能真正了解他,只知道几年前南城的人送来的那个小男孩直接被踹断了五根肋骨,那是周齐第一次从齐霆曜的眼眸里看见如此鲜明的厌恶情绪。
周齐在那一瞬间全身冰冷,他是如此的恐惧在未来的某一天齐霆曜会用那样的眼神来看着自己,那样他还不如死了。
被齐霆曜厌恶,还不如死了。
所以周齐小心翼翼的,将自己所有的情绪收敛起来压在心底,从青春期第一次梦着齐霆曜梦遗后,就将这份悸动死死的压制住。
他就这样默默的当着齐霆曜最忠诚的狗,又沉默的看着齐霆曜身边开始不断出现女人。
嫉妒、焦灼、痛苦,所有的情绪交融掺杂在一起成了致命的毒药,每一个女人的出现都会让周齐彻夜难眠,嘴里能咬出血腥的味道来。
周齐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撑多久,也许他可以永远甘心做齐霆曜最忠诚的狗,也许有一天这条忠犬会冲破牢笼,即使头破血流也要跌入深不见底的黑暗。
今年他二十四,齐霆曜三十一。
跟着齐霆曜之前他连个名字都没有,光着屁股住在逼仄的房间,大多数时候是蜷缩在楼梯隔间里抱着脑袋睡,周大勇喝多了会用塑料凳子往他脑袋上砸。
周齐是被砸怕了,但是他也不敢跑,跑了也不知道该去哪。
他记得自己是有妈的,但是想不起来了,模样、性格哪怕连一点零星的记忆都没有,他又觉得自己记错了,他要是有妈,怎么连个名都给他留下。
一直到周齐有记忆为止,周大勇没叫过他名,心情好了就叫一声‘唉’,心情不好就是一声狗娘操的。
十岁那年,从房门被一脚踹开,一群人涌进来抓着周大勇的脑袋往墙上撞的那一刻开始,周齐的人生被彻底改变。
周大勇说他没有钱还债,他只有一个儿子,要就拿走。
周齐当时缩在桌子下面,两只手紧张的扣着自己的大腿,他连裤子都没有,光着屁股蛋恐惧的看着那群人,自己的爹被打得他头破血流,含糊不清的说着自己还有一个儿子。
人群中央簇拥着一个人,少年模样,五官精致立体,像是外国混血,他穿着白衬衫,黑色西装裤,两只手插在裤兜里,即使容貌上的稚气还没有褪去,但淡色眼眸中的气势却已经不亚于任何人。
那人淡淡的瞥了一眼在桌子下面缩成了一团的周齐,薄唇抿成一条直线,眼眸幽深。
他光着屁股跟着齐霆曜走了。
从那以后,他有了名
叫周齐。
日子一过,就是十四年。
周齐跟着齐霆曜不断扩大地盘,齐霆曜从摇摇欲坠的齐家手里接过了烂摊子,十年的时间让齐家活生生涅槃重生,成了北城区最大的本家,齐霆曜也成了齐爷。
周齐在这十几年的时光里,在无数次混战中捡回自己的狗命,身上一道道狰狞的疤是血腥时光的见证,人人都怵他不要命的性格,背地里都叫他疯狗。
疯狗就疯狗吧,他又不在乎,他就是齐霆曜的狗。
但是当狗也没什么好处,用的时候才能想起来,不用的时候就放到一边。
周齐不知道要什么时候齐霆曜的眼神能在自己身上多停留一秒。他知道自己是在奢求。
齐霆曜从来都不喜欢男人,那双幽深如古潭般的眸子里的情绪向来让人捉摸不清,周齐用了十几年也没能真正了解他,只知道几年前南城的人送来的那个小男孩直接被踹断了五根肋骨,那是周齐第一次从齐霆曜的眼眸里看见如此鲜明的厌恶情绪。
周齐在那一瞬间全身冰冷,他是如此的恐惧在未来的某一天齐霆曜会用那样的眼神来看着自己,那样他还不如死了。
被齐霆曜厌恶,还不如死了。
所以周齐小心翼翼的,将自己所有的情绪收敛起来压在心底,从青春期第一次梦着齐霆曜梦遗后,就将这份悸动死死的压制住。
他就这样默默的当着齐霆曜最忠诚的狗,又沉默的看着齐霆曜身边开始不断出现女人。
嫉妒、焦灼、痛苦,所有的情绪交融掺杂在一起成了致命的毒药,每一个女人的出现都会让周齐彻夜难眠,嘴里能咬出血腥的味道来。
周齐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撑多久,也许他可以永远甘心做齐霆曜最忠诚的狗,也许有一天这条忠犬会冲破牢笼,即使头破血流也要跌入深不见底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