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命中贵人
郊黄陂县城西北30公里处有建明山,风景秀美,虽然只有600米左右的高度,但在平原丘陵地区可算一峰独秀,因山形远望似仰天长啸的狮子,又称为青狮岭。
山腰的歇脚亭里突然窜出一只毛色漂亮的青狐,前腿长长伸直,后腿弓起,舒服的伸了个懒腰,一看就是刚睡醒的样子。
“这一觉,真是睡得好长啊。”慢慢站起身来的,是一名俊秀的少年男子,“虽然我是一只狐狸,可是也不可以浪费春色,虚度光阴啊。”
没错,他就是那只漂亮的青狐。
不过,他身上的衣服怎么不是青色的呢?一身浅浅的蓝衫,清淡如远山顶上的积雪。
漂亮的眼角微微挑起,双眸清亮如水泉,“我高兴穿什么颜色就穿什么颜色啦,天天披着一身青皮还不嫌烦啊?当然要换着穿啦,谁说青狐狸就只可以穿青衣服的,我还偏就穿蓝色。”
狐仙中辈分可以算得上是相当高的青笠根本就没有身为仙人的自觉,他的任性妄为比之初出道的低级狐仙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当他那个道行高深的狐狸朋友兰若亭被另一个嗜好杯中物的笨朋友酎炎灌醉酒后泄露天机,说他的雷劫将至,要他留在山上设法躲避此劫时,他也还是当没事般的偷溜下山。
“哪有那么凑巧的事?等我下山玩个痛快再回来等雷劫好了,万一要在山上躲个十年八年的,不是很惨了?”
打定主意的青笠十头牛也不可能拉得转了。
“请问这位小兄弟……”身后突然传来声音,青笠慢慢回头,看着出现在眼前的一人一马,心里莫名的有了不祥的预兆。
“轰隆轰隆”
阳光明媚的午后,因这一人一马的出现突然变了天,雷雨交加中,青笠明白的知道,自己的劫数到了。
衣衫尽湿的傻站在雨里,这样的变故让一生顺遂的他不知道要怎样应付才好。
一只手突然把他从地上拉起,带他上了马,“你不要命了?打雷的时候还敢站在树下,想死啊?”
温暖的怀抱中他突然觉醒,意识也渐渐回笼。
“好啦,在这里避一下吧。”那人把他拉下马,然后双臂环胸瞪着他,“喂,你知不知道刚刚要不是我在,你就被雷给劈死啦。真是,没见过这么笨的人。”青笠滚落马下,一抬头就见到了一间破庙。
看样子,还真是命不该绝,这个人,是他命中贵人吗?
“你是谁?”知恩要图报,所以,他应该要给救命恩人一个心愿,帮他办一件事。
一身戎装的清秀男子看着他,脸上露出了一抹得意的微笑,“我的名字,叫做花木兰,记住了哦,我叫做花木兰,现在,我要代替我的父亲去边关从军。”
=================================
北魏末年,柔然、契丹等少数民族日渐强大,他们经常派兵侵扰中原地区,抢劫财物。北魏朝廷为了对付他们,常常大量征兵,加强北部边境的驻防。
近日里,据闻契丹又有所动向,朝廷于是在各地征兵入伍,以避免被契丹突破边境挥兵直下。
此次被朝廷派遣领兵出征的是素以英勇著称三军的石塘州节度使李严之子,被策封为镇北大将军的李听雨。
消息一出,民间免不得又是一片悲呼哀哭,谁没有父母高堂?谁没有妻儿之累?
谁都可以哭,唯有李严却不可以。
他已是古稀之年,但为了保边关无事,保百姓平安,他也只能让自己的独子赴沙场杀敌,还要对皇帝付自己独子以如此重任而三呼万岁。
“你一定要平安的回来,爹在家等着给你庆功。”
这句话,一直陪伴着李听雨远行万里,直达边关。
不过李听雨那一群损友就没他爹那么夸张了,非但没有一丝眷恋之情,反倒把他取笑了个够。
最口不积德的刘元度一向说话尖酸,“听说那边的女子皮肤粗糙,相貌平凡,你确定你不要带上几个歌妓同行?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你可不要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来哦。”
粗黑的眉紧紧皱起,李听雨道:“你就不能说几句饯别时该说的话?”
山腰的歇脚亭里突然窜出一只毛色漂亮的青狐,前腿长长伸直,后腿弓起,舒服的伸了个懒腰,一看就是刚睡醒的样子。
“这一觉,真是睡得好长啊。”慢慢站起身来的,是一名俊秀的少年男子,“虽然我是一只狐狸,可是也不可以浪费春色,虚度光阴啊。”
没错,他就是那只漂亮的青狐。
不过,他身上的衣服怎么不是青色的呢?一身浅浅的蓝衫,清淡如远山顶上的积雪。
漂亮的眼角微微挑起,双眸清亮如水泉,“我高兴穿什么颜色就穿什么颜色啦,天天披着一身青皮还不嫌烦啊?当然要换着穿啦,谁说青狐狸就只可以穿青衣服的,我还偏就穿蓝色。”
狐仙中辈分可以算得上是相当高的青笠根本就没有身为仙人的自觉,他的任性妄为比之初出道的低级狐仙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当他那个道行高深的狐狸朋友兰若亭被另一个嗜好杯中物的笨朋友酎炎灌醉酒后泄露天机,说他的雷劫将至,要他留在山上设法躲避此劫时,他也还是当没事般的偷溜下山。
“哪有那么凑巧的事?等我下山玩个痛快再回来等雷劫好了,万一要在山上躲个十年八年的,不是很惨了?”
打定主意的青笠十头牛也不可能拉得转了。
“请问这位小兄弟……”身后突然传来声音,青笠慢慢回头,看着出现在眼前的一人一马,心里莫名的有了不祥的预兆。
“轰隆轰隆”
阳光明媚的午后,因这一人一马的出现突然变了天,雷雨交加中,青笠明白的知道,自己的劫数到了。
衣衫尽湿的傻站在雨里,这样的变故让一生顺遂的他不知道要怎样应付才好。
一只手突然把他从地上拉起,带他上了马,“你不要命了?打雷的时候还敢站在树下,想死啊?”
温暖的怀抱中他突然觉醒,意识也渐渐回笼。
“好啦,在这里避一下吧。”那人把他拉下马,然后双臂环胸瞪着他,“喂,你知不知道刚刚要不是我在,你就被雷给劈死啦。真是,没见过这么笨的人。”青笠滚落马下,一抬头就见到了一间破庙。
看样子,还真是命不该绝,这个人,是他命中贵人吗?
“你是谁?”知恩要图报,所以,他应该要给救命恩人一个心愿,帮他办一件事。
一身戎装的清秀男子看着他,脸上露出了一抹得意的微笑,“我的名字,叫做花木兰,记住了哦,我叫做花木兰,现在,我要代替我的父亲去边关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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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末年,柔然、契丹等少数民族日渐强大,他们经常派兵侵扰中原地区,抢劫财物。北魏朝廷为了对付他们,常常大量征兵,加强北部边境的驻防。
近日里,据闻契丹又有所动向,朝廷于是在各地征兵入伍,以避免被契丹突破边境挥兵直下。
此次被朝廷派遣领兵出征的是素以英勇著称三军的石塘州节度使李严之子,被策封为镇北大将军的李听雨。
消息一出,民间免不得又是一片悲呼哀哭,谁没有父母高堂?谁没有妻儿之累?
谁都可以哭,唯有李严却不可以。
他已是古稀之年,但为了保边关无事,保百姓平安,他也只能让自己的独子赴沙场杀敌,还要对皇帝付自己独子以如此重任而三呼万岁。
“你一定要平安的回来,爹在家等着给你庆功。”
这句话,一直陪伴着李听雨远行万里,直达边关。
不过李听雨那一群损友就没他爹那么夸张了,非但没有一丝眷恋之情,反倒把他取笑了个够。
最口不积德的刘元度一向说话尖酸,“听说那边的女子皮肤粗糙,相貌平凡,你确定你不要带上几个歌妓同行?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你可不要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来哦。”
粗黑的眉紧紧皱起,李听雨道:“你就不能说几句饯别时该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