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找来我就要
“咚”的一声推开寝室的门,任颖大踏步地走进去,边走边潇洒地脱下外套扔到自己位于双层铺下层的床上,然后非常不淑女地一屁股坐下去,吁出一口气,这才抬起头,看到对面上铺的人儿,双眸一亮,笑道:“咦,程茜,是你在!”
没有回应,对面上铺被叫做程茜的人正舒服地在薄被下蜷成虾米状,只有一只光洁的小脚丫从薄被下伸出来,大脚趾还有节奏地动啊动的,表明躺着的人并没有睡死。
杏眼一眯,任颖站起来走到她床前,小指伸出,轻轻在光洁的脚心挠几下——
听得一声怪叫,白嫩的小脚丫迅速缩到薄被下,人却终于转向外,狭长而灵动的双目瞟一眼搞怪的人又投回手中的书上,嘴里漫应:“浪漫的周末,大好秋光的,除了我这个孤家寡人,还有谁会在?你说!”
做完坏事的任颖早已退回到桌边,开启一瓶可乐来喝,这两天正是她们这所大学——华南交大新生入学的日子,在学生会任职的她是负责接新生的成员之一,一整天下来,嗓子渴得正冒烟哩!
眼睛瞟到程茜正在看的书的封面,忍不住批道:“又在看爱情小说了!光看有什么用?有时间还不如真刀真枪地实际演练一场比较过瘾吧!”
身在爱河中的人却能把恋爱说得像打仗一样,真不知是该服了她还是可怜她那个颇懂情调却找了个完全不懂浪漫为何物的女朋友的可怜男友。
程茜压下低笑,装作认真地道:“好啊,你给我找个男朋友来好了,无论高矮胖瘦,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只要你找来,我就要。”
“请问这里是在跳大甩卖吗?”任颖白她一眼,见到她皮皮的笑容,忍不住又叹一口气。
有人找不到男朋友并不是因为条件太差,也不是条件太好,要求太高,而是……怎么说呢?
一言难尽。
想当初——去年这个时候,以足以考入清华北大这样的名校,热门专业任君挑的全校最高分进入这所虽是重点却非名牌的二流大学的程茜,天才的名气虽不致大到人尽皆知,引人侧目的程度却很骇人,入学一年来更是不负众望表现出非凡的才干:功课上一把罩就不用说了,头脑聪明的人就是有这点好处——用最少的时间吸收最多的知识考最高的分顺便让刻苦努力却仍在及格线上挣扎的人气个半死,学习传媒的她很快就学以致用,在别人还在苦哈哈地为一小时十元的家教费奔忙时,她已在本市的一家有名的传媒公司拿到了不菲的薪水,加上第一志愿入学的巨额奖学金,以及每个学期末的奖金,让用钱没有计划亦不节省的她完全不用依靠家里的资金支援,在大学生普遍捉襟见肘的情形下过得滋滋润润。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纵使有人有“心”,大概也被她的聪慧与才干压迫得捧着自己可怜的自尊心不敢轻举妄动,又没有绝世的容貌激励人不怕死地舍身一试,也难怪入学一年,同室的另外三个姐妹都已名花有主而她仍不见有任何桃色迹象出现。
算起来,唯一与她保持比朋友近一点距离的异性就只有与她同乡的学生会副主席李飘然了,也是任颖放眼全校发现的唯一一个才能与气质都与程茜匹配的人。在外人眼中看似暧昧,但他们身边的人都明白这两人绝对没有可能走到一起,原因就是——不来电!
男女之间没有感觉还有什么好说的?落花无意流水也无情,旁边的人也就不再多事地硬把这看似登对的两人送作堆。
任颖的表情惹得程茜笑不可抑,这位阿姐每次提到她的“恋”事都扼腕叹息得仿若自家女儿嫁不出去般痛心,不是她没良心,只是真的令她觉得很好笑就是了。
“那么你在新生接待处工作了三天,就没有发现一个适合的对象,让你觉得可以把我这盆祸水泼向他?”
程茜干脆把手中的书丢到一旁,趴在胳膊上专心与任颖闲磕牙——她看爱情小说可不代表她想恋爱想疯了,纯粹无聊时的消遣而已,不用动什么脑筋,基本上与笑话集有着相同的放松功效,况且,还真有些故事是写得蛮精彩蛮感人的。
新生!
就见任颖想到什么似的突然转头向她。
“你不提我还差点忘了,今天我接到你的两个同乡。”
“哦!”不是很在意,同乡中除了李飘然其他都很疏远,向来独立的她同乡意识可谓淡薄。
没有回应,对面上铺被叫做程茜的人正舒服地在薄被下蜷成虾米状,只有一只光洁的小脚丫从薄被下伸出来,大脚趾还有节奏地动啊动的,表明躺着的人并没有睡死。
杏眼一眯,任颖站起来走到她床前,小指伸出,轻轻在光洁的脚心挠几下——
听得一声怪叫,白嫩的小脚丫迅速缩到薄被下,人却终于转向外,狭长而灵动的双目瞟一眼搞怪的人又投回手中的书上,嘴里漫应:“浪漫的周末,大好秋光的,除了我这个孤家寡人,还有谁会在?你说!”
做完坏事的任颖早已退回到桌边,开启一瓶可乐来喝,这两天正是她们这所大学——华南交大新生入学的日子,在学生会任职的她是负责接新生的成员之一,一整天下来,嗓子渴得正冒烟哩!
眼睛瞟到程茜正在看的书的封面,忍不住批道:“又在看爱情小说了!光看有什么用?有时间还不如真刀真枪地实际演练一场比较过瘾吧!”
身在爱河中的人却能把恋爱说得像打仗一样,真不知是该服了她还是可怜她那个颇懂情调却找了个完全不懂浪漫为何物的女朋友的可怜男友。
程茜压下低笑,装作认真地道:“好啊,你给我找个男朋友来好了,无论高矮胖瘦,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只要你找来,我就要。”
“请问这里是在跳大甩卖吗?”任颖白她一眼,见到她皮皮的笑容,忍不住又叹一口气。
有人找不到男朋友并不是因为条件太差,也不是条件太好,要求太高,而是……怎么说呢?
一言难尽。
想当初——去年这个时候,以足以考入清华北大这样的名校,热门专业任君挑的全校最高分进入这所虽是重点却非名牌的二流大学的程茜,天才的名气虽不致大到人尽皆知,引人侧目的程度却很骇人,入学一年来更是不负众望表现出非凡的才干:功课上一把罩就不用说了,头脑聪明的人就是有这点好处——用最少的时间吸收最多的知识考最高的分顺便让刻苦努力却仍在及格线上挣扎的人气个半死,学习传媒的她很快就学以致用,在别人还在苦哈哈地为一小时十元的家教费奔忙时,她已在本市的一家有名的传媒公司拿到了不菲的薪水,加上第一志愿入学的巨额奖学金,以及每个学期末的奖金,让用钱没有计划亦不节省的她完全不用依靠家里的资金支援,在大学生普遍捉襟见肘的情形下过得滋滋润润。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纵使有人有“心”,大概也被她的聪慧与才干压迫得捧着自己可怜的自尊心不敢轻举妄动,又没有绝世的容貌激励人不怕死地舍身一试,也难怪入学一年,同室的另外三个姐妹都已名花有主而她仍不见有任何桃色迹象出现。
算起来,唯一与她保持比朋友近一点距离的异性就只有与她同乡的学生会副主席李飘然了,也是任颖放眼全校发现的唯一一个才能与气质都与程茜匹配的人。在外人眼中看似暧昧,但他们身边的人都明白这两人绝对没有可能走到一起,原因就是——不来电!
男女之间没有感觉还有什么好说的?落花无意流水也无情,旁边的人也就不再多事地硬把这看似登对的两人送作堆。
任颖的表情惹得程茜笑不可抑,这位阿姐每次提到她的“恋”事都扼腕叹息得仿若自家女儿嫁不出去般痛心,不是她没良心,只是真的令她觉得很好笑就是了。
“那么你在新生接待处工作了三天,就没有发现一个适合的对象,让你觉得可以把我这盆祸水泼向他?”
程茜干脆把手中的书丢到一旁,趴在胳膊上专心与任颖闲磕牙——她看爱情小说可不代表她想恋爱想疯了,纯粹无聊时的消遣而已,不用动什么脑筋,基本上与笑话集有着相同的放松功效,况且,还真有些故事是写得蛮精彩蛮感人的。
新生!
就见任颖想到什么似的突然转头向她。
“你不提我还差点忘了,今天我接到你的两个同乡。”
“哦!”不是很在意,同乡中除了李飘然其他都很疏远,向来独立的她同乡意识可谓淡薄。